10月21日,北京市公安局通过其官方微博@平安北京 通报5起涉机动车号牌违法案例,做车牌消息
案例一
字母“R”变造成了字母“P”,驾驶人因实施变造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,被处以12日行政拘留、罚款5000元,驾驶证记12分。

案例二
驾驶人因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,被处以200元罚款,驾驶证记9分。
驾驶人因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,被处以罚款200元,驾驶证记9分。
案例四
该车辆违反停车规定停放,并且其只安装了前部的机动车号牌,并未安装后部的号牌。驾驶人因实施驾驶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、机动车违反停车规定的违法行为,被合并处以罚款400元,驾驶证记3分。
案例五
在香山路上,一辆外埠号牌的摩托车,其号牌还蒙上了一层厚厚的尘土难以辨认。驾驶人因实施故意污损机动车号牌、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法行为,被合并处以罚款300元,驾驶证记10分。
